online service

Skype: auto-welder Skype: dragon-welding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在线服务

电话: 0086-20-84704035
传真: 0086-20-84704022
邮箱: sales@auto-welder.com
地址: 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广珠路389号开利工业园



     Share

首页 > 质抽样方法
 一、总则
1、制定目的
为节省检验成本,有效管制原物料、产成品之品质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适用范围
本公司品管单位执行各种抽样检验作业,悉依本办法执行。
 
二、作业规定
 
1、抽样计划
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MIL-STD-105E单次抽样,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特殊检验S-4水准。
 
2、检验原则
(1)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特别规定,均使用单次正常检验方式。
(2)检验方式如需调整,应由品质主管人员批准方可变更。
 
3、检验方式转换说明
(1)转换核准程序
(a)由品质部提出加严、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之申请,经品质主管人员批准。
(b)由交验单位提出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的申请,经品质主管人员批准。
(c)由品质主管人员指示对某些检验采用加严、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方式,由品质部实施。
(2)IQC在确认“检查经历表”时,在以下场合需向品质主管报告。
(a)抽样检查连续五批以上合格。
(b)确认检查连续五批以上合格。
(c)确认检查不合格。
(3)、由正常检验水准转换为加严检验水准的条件
在正常检验过程中,有连续五批以上被判定不合格时,品质部可以申请改用加严检验水准。
(4)由加严检验水准转换为正常检验水准的条件
在加严检验过程中,连续检验五批均判定合格时,品质部可以改用正常检验水准方式。
(5)、由正常检验水准转换为特别检验水准的条件
在正常检验过程中,连续检验五批均判定合格,且在所抽取之样本中,无主要缺陷(MA)及致命缺陷(CR)时,品质部或交验单位可以提出特别检验水准检验的申请。
(6)、由特别检验水准转换为正常检验水准的条件
在特别检验水准检验过程中,只要有一批被判定不合格时,品质人员应报请品质主管认定,恢复正常检验方式。
 
4、全数检验时机
有下列情形时,经品质主管人员核准,应采用全数检验:
(1)交验的物料(成品)有致命缺陷(CR)时。
(2)有安全上缺陷或隐患之品质问题时。
(3)入库检验及加工过程中不良比较多时。
(4)品质极不稳定时。
(5)其他有必要实施全数检验时。